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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: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!
时间: 2022-04-17

2022年3月11日,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正式出台,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主要内容为:

一是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;

二是对电子烟生产、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,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,仅在烟草专卖生产、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;

三是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,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,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;

四是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,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;

五是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。

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全文共六章、四十五条,涉及生产、质量、销售、进出口、监督检查等电子烟生产销售全过程。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方面,《办法》进行了细化规定,例如:

第十八条规定:“……普通中小学、特殊教育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专门学校、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。”

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。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;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,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。”

如有违反,《办法》在法律责任部分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约谈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质。

其实自2018年以来,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措施,从《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》,到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》,再到2021年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都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(含电子烟)。

电子烟对人体没有危害?错,它的危害或不比普通香烟小。

电子烟虽然是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,但是世卫组织对它进行了研究,得出了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的结论。